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参加考试人员需要在一个会计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两个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两个考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全部为客观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