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初级会计考试共有两门考试科目,即《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根据考试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同一个考试年度通过两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证书,如若只有一科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不保留到下一年。

  初级会计考试的报名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即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