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的专业有十种,分别是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十种。初级、中级以及高级经济师均以上述十种专业类别来命制试卷。
初级、中级经济师的考试科目均有《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参加初级或者中级的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对应两门科目的考试,才能领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经济师的考试科目有《高级经济实务》这一门,考生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可以领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