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由《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组成。扬州初级经济师考试两门考试科目的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考生获得两门科目考试的84分及以上即为合格,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

  扬州初级经济师考试设有十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生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