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除价款以外的各种费用、租金、补贴。

  价外费用主要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将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计算税额时需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进行计税,计算公式为:价外费用销项税额=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