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银行也称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二战后由美国、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政府发起成立的银行,于1991年4月14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伦敦,主要任务是帮助欧洲战后重建和复兴,帮助和支持东欧、中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化。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中东欧国家的私营企业和这些国家的基础设施。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权力在于董事会,各会员任命一名董事及一名副董事。董事会授权予其所推选2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任期3年。理事会负责制定政策、决定计划案及审核预算。总裁则由董事会推选,每任4年;副总裁则由总裁推荐而由理事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