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1、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模糊不清、不能晦涩难懂,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较的性质。

  5、实质重于形式,大多数的业务交易,其法律形式反映了经济实质;在有些情况下,要求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按照业务的经济实质进行账务处理。

  6、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完整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和事项,要求将所有重要的交易或事项进行完整、全面的计量、报告。

  7、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费用和损失。

  8、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体现在会计信息收集、加工、披露、报告等各个环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