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到期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企业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到对方付款时,其账务处理应通过“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如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如果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据通知书等,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以后不再计提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