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免考条件包括:
1、获得会计学专业的学士、硕士学位的学员,以及MPAcc专业(获得MPAcc学位或完成MPAcc大纲规定的所有课程、只有论文待完成)的学员,可以免考五门课程(F1-F5)。
2、2009年“6+1”制度后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获得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9门ACCA课程(F1-F9),2009年“6+1”制度前获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免考5门ACCA课程(F1-F5)。
3、辅修会计学专业的学员,以及完成第二学年课程的会计学专业学员,可以免考三门课程(F1-F3)。法律专业、商务及管理专业的学员,可以免考一门课程(F1)。
另外,金融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也享受等同会计学专业的免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