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不可以免考CPA的任何考试科目,只有符合以下规定才可申请cpa免考:

  1、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cpa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cpa部分科目的考试。

  另外,2009年“6+1”制度后持有CPA证书的考生,根据免考政策规定,可免考ACCA九门科目,免考科目为F1至F9,具体为《F1商业与科技》、《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F4公司法与商法》、《F5业绩管理》、《F6税务》、《F7财务报告》、《F8审计与认证业务》、《F9财务管理》。“6+1”制度前持有CPA证书的考生,则只能免考ACCA五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