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政府补贴应当设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政府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递延收益

  2、对其补贴进行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企业收到补贴后,需将政府的补贴款全部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依据合理、系统的原则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内计入当期损益;另外,还可以采用净额法对补助进行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企业按照扣减了政府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