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级会计证补贴申请条件:
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
需注意的是:取得时间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36个月”的计算截止时间至申请之日止,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包括了在杭州市区的缴费时间和杭州市区以外的缴费时间。
补贴标准是1000元,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浙江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