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标准基本与全日制相同,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取得的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学位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