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分三个等级,即三个级别,分别是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每门科目的合格标准为84分,题型均为客观题。高级经济师考试只设《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该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0分,题型均为主观题。

  经济师也称为经济专业人员,其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