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土地税论是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单一税制思想,它主张国家应以土地为唯一课税对象,以土地税取代其他一切税收。

  最早提出该理论的是18世纪的法国重农学派,他们认为,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才能生产出“纯产品”,物质财富的增加取决于“纯产品”数量的增加。

  近代主张单一土地税的主要代表人物是,19世纪的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乔治提出了“单一地价税”的理论。他认为每年要对土地所有者获得的经济租金,征收百分之百或接近百分之百的税款。因为经济租金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剩余,这种剩余不应归土地所有者而应交给国家,且这种剩余足够支付国家的全部费用而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