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包括三方面: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引入前瞻性信息来预测信用损失的发生,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金融工具准则在理念和方法上更具一致性和前瞻性,更贴近实务,对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准则的实施也对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平衡会计核算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