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注会资格的考生根据《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点的内容规定,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而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的内容规定,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的考生目前没有资格可以免考注会考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