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考两门,这两门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科都是满分一百分,考生成绩达到六十分就可视为合格。两科考试时间总共180分钟,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初级会计在一年只举行一次,考生在一个会计考试年度仅仅只有一科成绩达到合格是无法取得初级会计资格的,且该科成绩不会保留到下一考试年度,考生须在下一年重新报考两门科目并通过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报考初级会计的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