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各科的合格成绩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初级会计证的考试科目有两门,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证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