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机构体系,是指从事国际金融管理和国际金融活动的超国家性质的组织机构,按地区可分为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其发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二战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等先后成立。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在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事件中协调各国的行动、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汇率、提供长期资金促进各国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