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立法权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权最高行政机关行使的立法权,即有关政权机关由立法机关委托而获得的一定的立法权,又称授权立法权。委托立法权通常受到较多的限制,完整性较差。委托立法权从广义上来说,同时包括由国家最高权力向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授予的部分立法权。

  委托立法权的表现为: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其常设机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处理一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