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转注也可称为变更注册,是指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后,因合作到期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出来,将证书注册到其他公司。

  不得办理转注手续的情形有:应提交的转注材料不正确、不齐全;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不满12个月的(注册会计师在同一家事务所总分所之间的转所不受此限制);转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未完成在转出事务所的工商变更手续前;在转出事务所业务工作和财务未交接完毕的;所在事务所终止清算,未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前的合伙人或股东;网上操作未完成的;其他不适宜转所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