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三级复核是指审计工作底稿应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审计机构的主任会计师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第一级复核为项目经理复核,一般叫“详细复核”,第二级复核为部门经理复核,又叫“一般复核”,第三级复核为主任会计师复核,也叫“重点复核”。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所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可靠;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是否恰当;审计结论是否正确。各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进行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