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满分都是100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60分。

  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考生需要在5年内参加并通过评审,才能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