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

  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

  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起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