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核心工作是审计。审计工作内容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的工作是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和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