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报考文凭有以以下要求: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