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总分是140分,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有两门,分别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两门科目的成绩都达到84分,视为通过考试。

  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