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享受社保减免的,可以根据减免后的社保金额并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会计科目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是企业在支付减免后的社保费时,可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科目,然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在计提单位社保时,可以根据职工所属部门借记“管理费用——社保费”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科目。
企业在下发职工工资时,可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科目,以及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