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共有五门考试科目,通常第一天考三科,第二天考两科。五门考试科目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的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单科考试成绩通过标准为84分,总分为140分。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