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证考两个科目,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这两个科目均包括了4大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两个科目混合考试,时间方面不得混合。

  初级会计考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的成绩不保留,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