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各科目考84或以上分数算合格,总分为140分。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
另外,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考《财务与会计》科目;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