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规定,会计中级的5年计算方式为,计算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需注意,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而高等学校毕业后继续考取研究生的人员,其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