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申请初级会计证补贴流程:

  1、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浙江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2、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关于初级会计证补贴申请的条件,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得时间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同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