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有7门,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有《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卷一)、(卷二)》。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免试人员应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各科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