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可前往当地财政局指定的地点进行领取,取得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及证件,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递交至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各地市考试管理部门初审相关资料后,省职改办复审无误后,颁发证书。

  会计中级职称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有伪造学历和资历证明以及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中级会计职称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且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