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应该是大部分同学认为是三科中最难的一科了,不仅章节数比另外两科多,而且内容也是错综复杂,不仅本科目知识点互通,跟经济法和财务管理的知识点也有互通的地方,考验考生们跨章节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备考过程中光弄懂一个知识点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结合其他的知识点进行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中级会计实务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念和认定的内容,快来一起看看吧!

中级会计实务非货币性\n资产交换概念及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2.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

3.非货币性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固定或不可确定,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提示】企业以存货换取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书第十三章(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本章内容进行处理。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3.一般认为,如果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则该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该比例等于或高于25%则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即: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则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