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根据报名简章要求,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10:00开始,至6月30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6日10:00开始,至7月10日12:00结束。
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考试报名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在7月10日18:00截止。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即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上海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5、已在上海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