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 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 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 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