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2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写字楼租赁合同,甲公司将该写字楼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21年7月1日至2×22年6月30日,租赁期前2个月免收租金,后10个月每月收取租金15万元。此外,甲公司承担了本应由乙公司负担的电子灯牌制作安装费3万元。甲公司按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21年度应确认的租金收入为( )万元。

A: 73.5

B: 49

C: 60

D: 75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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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因此,甲公司2×21年度应确认的租金收入=(15×10-3)/12×6=73.5(万元),选项A正确。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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