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2月28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安装的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5.6万元。3月6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0.6万元。4月10日,设备开始安装,在安装过程中,甲公司发生安装人员工资0.8万元;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6万元,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0.78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为6.3万元。设备于2×19年6月20日完成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该设备2×19年应计提的折旧是( )万元。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20+0.6+0.8+6=127.4(万元),2×19年应计提的折旧=127.4÷10÷12×6=6.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