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是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或收购其他企业时,支付对价超过被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商誉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非流动资产单独列示,反映被购方品牌价值、客户资源等无法单独辨认的无形资源。例如:A公司以1000万元收购B公司,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则200万元差额计入A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商誉”项目。
商誉的本质与确认条件:非自创性、不可辨认性与超额收益
1.非自创性
商誉仅源于企业合并交易,自创商誉(如企业长期积累的品牌价值)因无法可靠计量,不得确认入账。例如:
可确认:C公司收购D奶茶品牌,支付溢价300万元计入商誉;
不可确认:C公司自主培育的同品牌价值,即使市场估值500万元,也不入账。
2.不可辨认性
商誉依附于企业整体存在,无法独立转让或出售,区别于可单独识别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
对比案例:
某公司专利权:可单独作价500万元转让;
同一公司商誉:需随公司整体出售才能体现价值。
3.超额收益能力
商誉的价值核心是未来超额盈利的资本化。例如:某电商平台因用户黏性强,并购后预计年收益比行业平均高15%,该预期收益折现后构成商誉。
4.确认的硬性条件
根据准则,商誉确认需同时满足:
非同一控制合并(排除集团内部重组);
公允价值可靠计量(如评估报告支持净资产公允价值);
合并成本>净资产公允价值(负商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减值测试的两步法
步骤1: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未来现金流现值)与账面价值;
步骤2:若账面价值>可回收金额,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案例:
某药企收购的研发团队资产组账面价值1.2亿元,因新药研发失败,可回收金额降至0.9亿元,差额30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