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是指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的过程,其本质是将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转化为各期费用,以匹配资产消耗与受益期间的关系。摊销仅适用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资产(如永久性商标)不进行摊销,但需每年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摊销

  摊销范围与确认条件:什么资产需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必须摊销

  法律或合同限定寿命:例如,某药企购入20年期的药品专利权,成本1200万元,需在20年内分摊。

  无明确寿命但可合理预估:如企业独家配方技术,经评估预计经济受益期为8年,则按此期限摊销。

  初级会计考点提示:土地使用权若为70年使用权,摊销期不得超过剩余使用年限。

  2.三类禁止摊销的特殊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资产:如某饮料品牌的驰名商标,因其价值无期限限制,仅需年度减值测试,不计提摊销。

  自创商誉:因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得确认为资产,更无需摊销。

  已费用化的研发成果:自行研发技术若前期支出已税前扣除,即使后续取得专利,也不得重新资本化摊销。

  3.摊销的起始与终止时间规则

  起算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开始摊销(如3月15日投入使用,3月即计提摊销)。

  终止点:处置或报废的当月不再摊销(如8月10日出售专利,8月不计提摊销)。

  案例对比:

  A公司外购软件使用权5年,成本60万元→需按月摊销(60万÷5年÷12月=1万元/月)。

  B公司自创品牌“绿源”,评估为无限寿命→不摊销,但年末需测试减值。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摊销,自投入使用月份的当月起开始计提摊销,自停止使用月份的当月起停止计提摊销。

  无形资产最低摊销年限

  1.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