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山西省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需要参加山西省继续教育的人员包括以下: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会计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山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1、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形式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和其他形式等,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形式。参加网络培训,可登录“会计之星”网站(www.kjzx.cn),选择继续教育机构及课程。未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补学。
2、学分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通过“会计之星”网站完成个人信息采集。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当年度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