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河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在2023年6月底前截止,参加河北省继续教育的人员需要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可知,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有两种,分别为:
1、河北省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1、内容: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2、学分: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形式包括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和其他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1、面授教育,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会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3、其他形式,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以上三种形式中,河北省财政局鼓励会计人员参加网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