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初级会计证领取地点:市级财政部门。证书领取采取快递送达或个人上门申领证书方式。
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填写详细的信息,进行证书申领事宜的办理即可。证书由中国邮政速递快递公司EMS邮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在收到证书后支付。
对于现场领取的考生,证书将按考生的考试地域分发至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及保管。具体地址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证书申领地址”栏目,根据自己所在城市查找具体证书领取地点。
初级会计的继续教育,考生在取证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是采取学分管理制度的,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的内容。按照规定,继续教育的学员取得的学分每年不得少于90分。学分是只在当年有效,不能结转以后各年度。
继续教育是必须参加的,继续教育的学习,不但可以提升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还能让会计人员了解到当年最新的各项财政法规,使自己在了解新政策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减少也避免因为对新政策的缺失而导致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同时继续教育有很多地区也会成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