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是企业为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的资产备抵项目,核算范围包括三类存货:①原材料;②在产品;③产成品/库存商品。当存货因过时、损坏或市价下跌导致可变现净值<成本时,需计提跌价准备,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收回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的三大核算范围及判定标准
(一)原材料:生产原料的“价值缩水”
跌价条件:
材料市价持续下跌(如茶叶采购价30元/kg→现价25元/kg);
材料已变质或过时(如过期奶粉)。
可变现净值计算:
用于生产:产成品估计售价-至完工成本-销售税费;
直接出售:市场价-销售税费。
案例:
奶茶店库存茶叶成本30元/kg,现价25元/kg,销售税费2元/kg→可变现净值23元/kg,每千克计提跌价7元。
(二)在产品:半成品的“变现危机”
判定逻辑:半成品继续加工成本>产成品售价(如定制奶茶杯胚加工费10元/个,成品杯售价仅8元)。
分录示例:
半成品成本50元/件,可变现净值40元/件→计提跌价准备10元/件: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10
贷:存货跌价准备10
(三)产成品/库存商品:滞销品的“折价宿命”
跌价诱因:
产品过时(如圣诞限定杯节日后滞销);
技术淘汰(如老款奶茶配方被市场淘汰)。
可变现净值计算:估计售价-销售税费(如奶茶杯成本8元,清仓价5元,税费0.5元→可变现净值4.5元)。
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
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等情况。该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如下: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