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种类是《初级会计实务》中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指企业为销售或生产耗用而储备的物资按形态、用途或存放地点的系统分类。

存货种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需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可靠计量”的确认条件。

  通俗地说,存货就像企业的“物资仓库”——从待加工的原材料(如汽车厂的钢材)、半成品(如服装厂缝制一半的衬衫),到待售的产成品(如手机店的新款智能手机),不同形态的物资共同支撑企业经营全流程。

  按内容与经济属性划分:七大类存货

  1.原材料:生产的“起点物资”

  定义:未加工或仅初步处理的物资,构成产品实体主体。

  典型案例:

  汽车制造厂:钢板、发动机零部件(外购半成品);

  化妆品公司:植物精油、乳化剂(原料及主要材料)。

  特殊排除:工程用水泥(计入“工程物资”,非存货)。

  2.在产品与半成品:生产的“中间态”

  在产品:正在加工未完工的物资(如印刷厂未烘干的书籍内页)。

  半成品:已阶段性完工待后续加工的中间品(如家具厂已打磨未组装的桌板)。

  3.产成品与商品:经营的“终点物资”

  产成品:工业企业完工待售品(如新能源汽车厂已下线的电动汽车)。

  商品:流通企业外购直接销售品(如超市货架上的进口红酒)。

  4.周转材料:可重复使用的“辅助物资”

  包装物:盛装商品的容器(如奶茶店的定制杯、防漏杯盖)。

  低值易耗品:非固定资产的用具(如车间扳手、办公椅,单价<5000元且使用期<1年)。

  5.特殊类别:委托加工与在途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所有权未转移的外包品(如服装厂委托印染的布料)。

  在途物资:已付款未入库的货物(如海运中的进口芯片)。

  按经济用途划分:三类功能性分类

  1.待售存货:可直接变现的物资

  适用场景:

  工业企业库存产成品(如电池厂组装完成的充电宝);

  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如电商仓库囤积的蓝牙耳机)。

  2.生产中存货:需加工转化的物资

  核心组成:

  原材料(如面包店的面粉、酵母);

  在产品(如烘焙中的蛋糕胚);

  委托加工材料(如代工厂加工的定制包装盒)。

  3.备耗存货:支持生产的“消耗品”

  典型物资:

  燃料(如陶瓷厂烧制窑炉的天然气);

  辅助材料(如手机装配线的螺丝、绝缘胶)。

  按存放地点划分:四类空间管理维度

  1.库存存货:已入库可控物资

  范围:

  原材料仓存储备(如制药厂的药材原料);

  成品仓待销商品(如家电卖场库存的洗衣机)。

  2.在途存货:运输中的“流动物资”

  两类场景:

  运入在途:已付款未收货(如进口榴莲在海关清关中);

  运出在途:已发货未转移所有权(如采用“起运点交货”的已发出未收款货物)。

  3.加工中存货:内外协作的“过渡态”

  内部加工:车间在制品(如纺织厂染色中的布料);

  外部委托:外发加工品(如珠宝公司委托打磨的玉料)。

  4.委托代销存货:渠道代管的“待售品”

  所有权规则:

  未结算前仍属委托方(如农企寄售在水果店的草莓);

  需保留代销协议作为权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