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的内容有: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的内容有: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企业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参加当地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5、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上述继续教育的方式每个地区有所区别,考生需要以当地财政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初级会计是指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会计初级考试又称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了有初级会计外,还有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