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会通过一科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吗?抵扣的,根据规定,可以抵免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个人申报,财政局直接进行确认登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初级会计内容的同学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初会通过一科可以\n抵扣继续教育学分吗

一、天津初会通过一科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吗?

根据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其学分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无需个人申报。

二、天津继续教育的对象有哪些?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其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

三、天津继续教育学分抵扣有哪些方式?

1.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天津考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2.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录取年度;

3.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集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4.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

5.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

6.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7.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课题结题年度;

8.独立在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论文发表年度;

9.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年度;

10.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行业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每学时(45分钟)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相关行业协会培训年度;11.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培训平台”学习记录登记年度。